KENGO · PROPERTY MANAGEMENT

EB-5計畫由美國移民局管理,允許企業家及其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通過綠卡申請永久居留權。該計畫創建於1990年,以創造就業和吸引境外資本投資為目的。符合EB-5計畫要求的申請人必須投資美國商業性企業,並為美國公民創建或保留至少10個全職工作。 與其他簽證項目不同,EB-5計畫不需要雇主提供擔保。取得綠卡資格後,投資者及其此前所提及的家庭成員將得到由條件綠卡。兩年後,他們可申請去除相關附帶條件。另外,在5年長期居留期結束後,取得EB-5簽證的投資者就有資格通過入籍方式獲取美國公民身份。 重磅最新消息:美國移民局日前宣佈,50萬美元的投資機會將於2019年11月21日結束。2019年11月21日之後,區域中心只能提供目標就業區內(邊遠郊區)90萬美元,和其他大部分地區180萬美元的投資移民項目。
EB-5計畫指定相關組織和取得相關資格的區域中心,為申請人在高失業區或農村地區投資項目。區域中心可增加了人口、創造就業機會,並帶動經濟增長。在區域中心進行投資的申請人無需自行管理投資款,而只需按照相關流程,按照自己的意願,申請綠卡和公民身份即可。
2014年1月13日,移民美國區域中心(AARC)經批准與Kengo成立夥伴關係,成為美國移民局指定的一家區域中心。通過相同的管理方式,與AARC的投資為聯合商業模式創造了更多機會,輕鬆創造了就業機會,幫助投資者通過EB-5計畫獲取綠卡申請資格。移民美國區域中心在共用管理模式下的專業知識,有助於黃金地段的開發項目取得長期成功,並幫助您的投資取得目標效果。 通過移民海外區域中心的投資,可以讓您的永久居留權不再是夢想,而是真真切切的現實。我們會識別房地產項目中的關鍵機會,發掘相關地段的成功因素與潛能。EB-5計畫的申請人無需親自參與項目管理,只需依靠我們的區域中心向美國政府展示您對社區經濟的增值貢獻,同時享受在任何您所期待的地方旅行和居住。
投資額必須達到100萬美元,或在TEA內50萬美元 投資必須以創建新的“盈利性”商業企業為目的 必須在1990年11月29日後設立;或 採購,且現有業務必須進行重組,以便投資者取得新的商業企業;或 通過投資進行擴張,並在資產淨值或雇傭人數方面實現至少40%的增長。 面向符合條件的從業人員提供的10個全職崗位,都必須來自面向符合條件的從業人員所進行的投資。 應保持一定數量的現有員工人數,或保留新招募的員工人數至少2年。
問:要申請EB-5,我是不是必須會說英語? 答:不,不要求您一定會說英語。但您需要找個翻譯,以便瞭解申請流程的各個細節要求。 問:我的家人們是不是要各自單獨申請綠卡? 答:不用。投資者和在I-526申請獲批時得到認可的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(包括收養子女)都有資格獲取綠卡。 問:有條件綠卡和無條件綠卡有什麼區別? 答:有條件綠卡附帶兩年居留期,而無條件綠卡的居留期為十年。 問:投資方面要有什麼樣的財務承諾嗎? 答:從本質上講,投資必須為“風險”投資,但房地產項目中的抵押品可幫助降低風險。 問:在整個等待期內,投資者是不是要一直待在美國? 答:投資者無需待在美國。但是,綠卡持有人一年裏必須有至少180天待在美國,除非已申請了再入境許可證。 問:作為綠卡持有人,我是不是必須申報境外收入? 答:是的。在全世界範圍內獲取的所有收入和資產都必須申報。 問:永久居留與美國公民身份有何是否不一樣? 答:是的。永久居留是指無條件綠卡,可在美國待5年。而美國公民身份則可終生待在美國並享受美國公民待遇。 問:我的投資可以以貸款形式進行嗎? 答:不能。必須是某種形式的現金、現金等價物或財產等。 問:如果我來自非條約國,是否也可以申請EB-5? 答:是的。EB-5對國別沒有限制。 問:如果我是區域中心投資者,我在公司會有話語權嗎? 答:沒有。按照EB-5標準,您不能進入公司管理層。